2024最新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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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团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二条 团的基本任务是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帮助青年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引导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第三条 团的基层组织应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完成党和团的任务,努力成为党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后备军。

第四条 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必须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第二章 团员

第五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第六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错误言行,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七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会议,讨论和表决团的重大问题,选举和被选举为团的领导职务; (二)在团的会议上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种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团组织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五)在团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团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团员,向团的任何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检举团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团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团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团的干部; (六)在团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时,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七)请求团的组织帮助解决困难,遇到困难和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要求团的组织给予保护和协助; (八)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第八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带头人和贴心人。

第九条 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必须本着严肃慎重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

第三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十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十一条 团的基层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十二条 团的基层组织应按期举行团员大会,听取和审查团的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团的重大问题。同时,团的基层组织还应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顿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第四章 团的干部

第十三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

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以身作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青年群众,努力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

第十五条 团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建立健全团干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制度,表彰和奖励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团干部。

第五章 团旗、团徽、团歌、团员证

第十六条 团旗是共青团组织的标志。团旗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继承中国人民的革命传统,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

第十七条 团徽是共青团员、团干部佩戴的表示身份的标志。团徽的内容包括: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个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党的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第十八条 团歌是共青团员、团干部表达共同理想和情感的歌曲。《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是现行团歌。

第十九条 团员证是共青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实行团员证制度,有助于加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团的中央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