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发展过程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酝酿提出阶段
- 时间背景:从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前,特别是受到2003年非典疫情的警示,党中央开始明确提出要坚持全面的发展观。
- 标志性事件: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标志着科学发展观的正式提出。
二、丰富完善阶段
- 时间范围:2003年10月之后至党的十七大之前。
- 关键事件:
- 2004年3月,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和要求作了深刻阐述,进一步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三、发展成熟阶段
- 标志性事件: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并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这标志着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走向成熟。
- 科学内涵:
- 第一要义是发展。
- 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以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协调发展。
-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四、实践深化阶段
- 实践应用:党的十七大之后,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 理论创新:在实践过程中,科学发展观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成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思想。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探索、丰富和完善的过程,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