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对照表

公务员职级对照表

公务员职级对照表

一、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对应关系

  1. 国家级正职:一级

    • 职位示例: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等。
  2.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 职位示例: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3.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 职位示例: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党、政、军一把手,以及人大、政协的主要领导人。
  4.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 职位示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的副部级领导;中共中央党校校长副书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副院长,国家正部级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等。
  5.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相当于国家七至五级公务员)

    • 职位示例:地级市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等。
  6.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相当于国家八至六级公务员)

    • 职位示例:各地级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省级厅局副职、副巡视员,地市级局局长、党组书记等。
  7.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相当于国家九至七级公务员)

    • 职位示例: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单位正职。
  8. 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相当于国家十至八级公务员)

    • 职位示例: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单位副职。
  9.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相当于国家十一至九级公务员)

    • 职位示例:乡镇党委书记、镇长,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单位或组织正职。
  10.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相当于国家十二至十级公务员)

    • 职位示例:乡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单位或组织副职。

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与级别对应关系

  1. 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2. 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3. 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4. 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5. 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6. 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7. 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8. 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9. 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10. 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11. 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12. 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请注意,以上职级对照表可能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具体以国家或地方相关文件为准。此外,公务员的职级晋升通常与其工作表现、资历等因素有关,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