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怪了-关于武术之魂李小龙的种种疑问!

太奇怪了-关于武术之魂李小龙的种种疑问!

一个人的死,造成如此大的轰动,这在香港开埠以来,实属空前绝后,这一方面说明李小龙名气之大,另一方面却说明他死因之奇。一个功夫卓著的武打明星,在没有受任何打击的情况下,却突然离开影坛,离开观众,离开亲人,作古尘土之下了。他的死,不能不给人留下种种疑问和猜测。当时报界对李小龙死因的推测大概有下列五类: 1、借助电子器材练功,以致走火入魔; 2、生前曾患脑病,是否旧病复发不得而知; 3、少年患间隔性羊痫风,突然发作; 4、1972年夏天做了汗腺手术,脾气变得非常暴躁; 5、被人谋杀,身中剧毒。 李小龙的真正死因是什么,事情经过又怎样?人们不再相信那些无根据的谣传,急切地想了解事情的真相。 那时香港的报纸,虽然连篇地报道了李小龙暴毙的花边新闻,但死亡的经过情况则大致循着嘉禾电影公司的董事长邹文怀最初对记者的说法: “他原约定李小龙于昨日(7月20日)下午5时半,与到香港的澳大利亚演员佐治.拉辛比一起在尖沙咀金田中餐馆吃晚饭,但等候多时仍未见李至,于是致电李家,李接电话,谓感身体不适,须稍睡一会。但久久不见李至,邹文怀与佐治.拉辛比在金田中餐馆共进晚餐后,于下午6时独自驱车抵达李小龙寓所,其妻谓李小龙不大妥,叫之不醒。于是通知医生,稍后私家医生亦至,以诊治后,认为病情严重。7时许,首先在九龙塘浸信会医院订下了一间病房,准备送李小龙入院,但经该私家医生详细检查后,认为情况非常严重,于11时径送往伊莉莎白医院救治......但延至深夜11时半,李已证实不治,至于其死因,他亦莫明,有待解剖。”内容摘自 关文明先生编著的《一代英杰李小龙》伊莉莎白医院的临床病理学家莱西特医生是主持解剖李小龙尸体的医生。他认为极有可能是药物过敏导致李小龙的死亡。“致使李小龙过敏的物质可能存在于他服过的那片止痛药之中。但我不能肯定,那片药中的哪种成份使李小龙产生过敏。”他又指出:“李小龙解剖结果发现,他的颅部未发现伤害,但脑部有中度仲胀的现象。李小龙的脑重量达1575克,而普通人仅为1400克左右。”莱西特医生说:“他的脑肿得像块海绵。” 由此可见,李小龙是因为自己早患有脑肿胀,由于服用药物引起过敏,导致猝然死去。据行家分析,李小龙的脑肿瘤可能是少年时练武受伤所致的,且长期以来由于过于自信而没有得到应有治疗,以致使病情逐渐恶化。再加上他长期拼命的超负荷工作,使他在拍完《猛龙过江》后大病一场。而且在为《龙争虎斗》录音时,他也曾昏倒几次,后来他不得不飞往洛杉矶住院检查。回港后,他很得意地宣布:他的体格能胜过18岁的小伙子。其实,此时他早已病入膏肓,顶多只能活两三个月了。医生之所以说他身体好,大概是不忍心使他受打击而说出的善意的谎话。并由于他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因此情绪极不稳定,不但打伤了嘉禾电影公司的宣传人员,而且还砸坏了记者的照像机,甚至和导演在试片室发生冲突。原有“民族英雄”形象的李小龙,终因重病折磨而又变成了众人口中的“狂龙”,所幸的是李小龙最后是在毫无痛苦中死去。从医学角度来讲,脑部的肿胀压迫脑神经系统,使得李小龙思维受到影响,因而导致他作出一系列丧失理智的举动,这是并非没可能的。 根据参加李小龙死亡原因调查委员会的法医权威、伦敦大学朗劳.迪雅教授的分析:李小龙可能是阿司匹林成分与其他药物成分混合后形成一种十分罕见的“过敏症”,此种过敏继而引发致命的脑水肿。因此,迪雅教授认为李小龙的猝死是一次“意外事故”。李小龙死因揭开后,其遗孀莲达奉劝和告诫那些还想在鸡蛋里挑骨头的人:“请不要再猜疑了,让李小龙平平静静地安息吧”!内容摘自 关文明先生编著的《一代英杰李小龙》 死 因 裁 决 鉴于李小龙名气之大,死亡疑点又很多,故当局决定组成死因研讯法庭来公开进行审理,以争取给民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为查明真相,在1973年9月3日、9月4日、9月17日、9月18日、9月20日、9月21日及9月24日先后七天在九龙荃湾裁判署第二法庭进行“李小龙死因研讯”,由董梓光法官主审,还有9名陪审员。 法官首先向邹文怀及丁佩询问了李小龙去世当天的情况,接下来又重点对朱博怀医生进行了盘问。朱博怀先生回答说,他是于7月20日晚上10点接到丁佩的电话后,赶到她的家里对一名叫“李振藩”的男子进行救治的。当时他发现李小龙侧卧着已不省人事,对身体外部的推、拍动作全无反应,而且无呼吸、无脉搏。时瞳孔尚未完全放大,无法断定李小龙当时是否已经死亡。为了进行有效的救治,他便建议召唤救护车。李小龙在送院途中仍未见好转。法官问他有没有对病人全力进行抢救时,他回答说:“病人已无生命迹象,但我仍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救治。”法官问他以前有没有给丁佩看过病,他回答说:“有。”法官问他到达出事地点后,那里共有几个人,他回答:“只有病者、丁佩与邹文怀。”中国第二天(1973年9月4日,星期一),法官对救护车负责人彭德生进行了询问。彭德生回答说,他是于7月20日晚上10点30分由急救中心出发,约7分钟后到达出事地点,发现衣着整齐的病人已陷入昏迷状态,且另有两男一女。由于各项救治措施均无明显效果,他便决定将昏迷者送到设备齐全的伊丽莎白医院进行抢救。将病人送往医院途中,他仍与同事对病人进行全力抢救。法官问他现场有没有挣扎过的痕迹,他回答说:“我不是警察,这不关我的事,现场好像未发现有此种迹象。”中国继彭德生之后,又由伊丽莎白医院急症室的曾广照医生回答法官的提问。曾医生回答,1973年7月20日晚上11点钟,他正在急症室值班。为李上龙进行检查时,发现他早已没有心跳,且瞳孔放大,对光彩夺目没有任何反应。他仍与同事按操作规程对病人进行救治。当时发现陪同李小龙到急症室的只有邹文怀与琳达两人。直至晚上11点30分,经全力抢救无效,才宣告病人死亡。1973年9月4日上午所进行的审理便告结束。 经过六天冗长的聆讯后,主审法官董梓光先生于9月24日上午10时开始,对“李小龙死因研讯”作出案情总结并分析重点,以协助陪审团作出死因裁决。法官根据三位专业人士的见解(负责解剖和化验遗体的莱西特医生及林景良博士,还有专程来提供专家意见的英国法医界朗劳.迪雅教授),相信李小龙是因“脑水肿”导致立即死亡,至于发病原因,则是“裁决死因”的症结所在。阐述过案情及研讯重点后,法官再向陪审团逐一解释七种死因的法律定义,并分析各种死因的可能性。 1、谋杀:死者没有证据显示是被杀害的,这个死因可排除。 2、误杀:在本案中,死者显然没有遭到这种伤害,亦可排除。 3、合法杀人:死者猝逝根本与此无关,因无须考虑。 4、自杀:死者没有自杀动机或倾向,所以此项不大可能。 5、自然死亡:在验尸和化验中找不到致死疾病,故也可排除。 6、意外死亡或死于不幸:可能服用阿司匹林导致过敏反应。 7、死因不明:如陪审团对证供及专家分析意见有质疑则应考虑。当董梓光法官陈述完毕后,陪审团依例退庭,以闭门商讨最终裁决。出乎意料之外,陪审团仅用了短短5分钟,即就李小龙扑朔迷离的死因,作出最终裁决为:“死于不幸”。 时至今日,仍有很多人热衷于探讨李小龙真正的死因。摘自 关文明先生编著的《一代英杰李小龙》琳达的震撼性供述 由于聘请的外籍医学专家需推迟到9月中旬才能来港提供询证,死因研讯亦须延后至1973年9月17日上午才能继续进行。这天的旁听者及到场采访的记者特别多。原本法官拟就李小龙生前一些实际状况及有关服食大麻的问题进行盘诘,因所提问题相当敏感,故很多旁听者甚至提前4个小时便已排好队,因为裁判庭内座位有限。10点整,法官开始了对琳达的提问。琳达回答,1973年7月20日中午12点她要外出时,并未发现李小龙身体有何不适。大麻的问题,李小龙在美国寻求发展时尚未发现他服食过,自己是在本年的三四月间才首次发现李小龙服食大麻叶,但也只是偶尔服食,李小龙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一向极为重视,他绝不会愚蠢到经常服食。 关于李小龙当日下午吃过什么东西,她一概不知,与什么人一起吃饭,起先她也不完全清楚,只知道有邹文怀,后来才知道有丁佩。 琳达后来才知道,李小龙去世的当天或前一天曾服食过大麻,对李小龙进行剖验时,除了发现胃部及肝、肾里有一种叫“EQUAGESIC”的成分外,还在他的胃部及小肠验出了微量的大麻叶残迹。之所以未找到大麻叶或大麻植物纤维,是因为大麻进入身体后会很快被吸收溶解。法官问邹文怀知不知道李小龙有服食大麻的习惯,邹说原先并不知道,只是这两天听法医作剖验报告时才听说的。摘自《李小龙珍闻逸事》--------------------------------------------------------------------------------李小龙死亡之谜最新消息一代功夫片巨星李小龙如日中天之际,却突然于1973年7月20日暴死,使整个香港乃至全球一片哗然。李小龙暴死的原因成了一个世纪之谜,一桩世界悬案。这桩悬案一“悬”便是25年,直至香港回归祖国后的1998年,广州警方在审理一桩案件时才使李小龙悬案大白于天下。 1998年10月8日,广州警方破获了一个香港贩毒帮会集团。在审理的后期,其中8名首恶分子被处以极刑。8人中的一名叫吴道远的为了保命,愿意提供25年前的一桩杀人案作为交换条件。他所提供的这桩黑色交易就是当年李小龙之死的真相。在25年前的香港,有一个地下黑社会组织叫“铁血党”。铁血党的龙头老大屈达夫,而此人同时亦是演艺界黑幕人物,掌握许多演艺界女演员的隐私,心狠手辣,靠敲诈威胁牢牢控制演艺界的一些名人。 屈达夫和丁佩的关系相当密切,在李小龙未来香港之前,丁佩对屈达夫是言听计从,屈达夫的许多事情并不瞒着丁佩,同时丁佩亦是屈达夫给捧红的。 后来李小龙来到香港,事情便发生了变化。首先是丁佩在大街上购物邂逅了李小龙。对于这位世界功夫片巨星,丁佩早有耳闻,李小龙亦同时被丁佩的美貌所打动。李小龙请丁佩去咖啡厅喝了一杯咖啡,两个人谈了一下午。后来美国华纳公司邀请李小龙去拍《龙争虎斗》,李小龙带丁佩一起去配戏。《龙争虎斗》拍摄完毕,两人也坠入情网。 这事被屈达夫知道了,他当然不能容忍,失去一个靓丽的丁佩算不了什么,要命的是丁佩知道他的许多内幕,若是泄露了出去他就得完蛋。他找到了丁佩,向她陈述了利害关系,让她干掉李小龙。丁佩不干,这可惹恼了屈达夫:好你个臭婊子!喜新厌旧,给你一条生路你不走,可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他决定先除去丁佩。他知道丁佩有头晕和头疼的毛病,于是设法在她经常服用的“TQA”止痛粉里面做了手脚。“柠红酸纳”是一种缓发性药物,服用后能够使人产生脑部肿胀,继而死亡,临床解剖好像是脑部疾病自然病死。若再掺进一些大麻药粉,这就很像是吸毒过量引发脑部旧病死亡。 屈达夫用电话将丁佩约出来,然后命当时他手下的得力干将吴道远用钥匙打开丁佩的房门,在她常备的“TQA”止痛粉内掺进柠红酸纳和大麻粉。然而阴差阳错,偏偏丁佩那段时间里头晕病得到了控制没有复发,李小龙在她闺房里突发头晕,丁佩将带毒的“TQA”喂给了李小龙吃。 第一次因为吃得少,李小龙侥幸捡回了一条命,但没有引起重视,第二次却终未能逃过鬼门关。 25年的悬案终于大白于天下。谋杀李小龙的罪魁祸首屈达夫早已在8年前病死于加拿大,“铁血党”也随着香港的回归四分五裂烟消云散。丁佩至今仍活着,并且与琳达成了好朋友。李小龙在天之灵似乎可以得到一丝安慰了.....(本文内容未经证实,仅供大家参考。) 1973年9月4日下午,死因研讯法庭又对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处理的警察法医部的医生叶志鹏进行了询问。叶志鹏回答,1973年7月20日凌晨一点半左右,他先被指派前往医院检验死者的遗体,发现遗体的左脚上有一处切开过的痕迹及输血痕迹,左胸亦有一处针孔,此外再无任何其他伤痕。 当日凌晨2点20分,他又抵达出事地点,未发现任何有毒的东西,也没有发现有打斗过的迹象。 接下来,法官对前往处理案件的九龙城警署探员刘树进行了提问。刘树回答道:1973年7月20日晚上11点半,他与另一位探员前往伊丽莎白医院调查一件“昏迷”案件,未曾看到过死者。一个小时以后,他们又来到出事地点,发现死者睡过的房间十分整齐,并无打斗过的迹象;亦发现了屋主丁佩放在桌子上的一些药瓶,他们遂拿走了放在桌上的几粒药及死者生前曾用过的玻璃杯,拿回警署进行化验。法官问他有无发现死者服食过的药片的包装袋,他回答说:“搜寻过,却未找到。” 本文摘自《李小龙珍闻逸事》 李国豪在李小龙逝世时才七岁,李小龙从他刚会走路就开始教他武术和跑步、跳绳。五岁那年他跟随李小龙到香港电视台作过武术表演。在“脚踢木板”的精彩节目中,李国豪把一块几乎和他一般高的木板踢成两半。李国豪从威震中外武坛的父亲那里继承了不少东西——俊俏的外形,演戏的天份,以及少年时代不爱读书的性格。他曾两次被两间中学赶出校门,不过他最终还是读完了中学。 随后就读于波士顿爱迪生学院戏剧表演系。李国豪大学后,性格变化很大,不再散漫贪玩,而更醉心于武术。 由于李国豪的身份特殊,很多制片商上门找他拍电影。电视剧《功夫》是他电视片处女作。他扮演的神韵并不亚于李小龙,被美国报刊捧为“龙的传人”、“第二个李小龙”。 李国豪的电影处女作,是1986年在香港由导演于仁泰,由李国豪和也是混命儿的港星王敏德主演的《龙在江湖》。 李国豪在香港电影获得成功后,将之作为跳板而重返美国好莱坞,从此片约不断。李国豪与李小龙的经历颇为相似。1993年4月1日,美国影坛又上演了一幕人间悲剧。李国豪在拍电影《乌鸦》的枪战镜头时被剧中对手发射的实弹击中而应声倒地,鲜血四溅。假戏真演,李国豪中弹直至到死亡,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像他父亲一样,未曾留下一句遗言。 李国豪的死有两种可能:谋杀与意外。如是意外,其发生机率只有十万分之一。要是谋杀、仇杀,仇人是谁?片场当事人还是隐蔽在幕后的人?其父的仇人?枪支保管不严,可乘之机实在太多了。 李国豪英年早逝,港人与影迷无不扼腕叹息。“死于不幸”的结论又造就了一个难解之谜。李国豪之死与其父惊人地相似,两代悲剧,又是一个千古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