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的写法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和写作目的,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常见的写法:
一、叙述方式
- 第一人称叙事法:文章的内容通过“我”传达给读者,叙述的是叙述人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或者就是叙述者本人的亲身经历,使读者得到一种亲切真实的感觉。
- 第三人称叙事法:叙述人既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也不受生理、心理的限制,可以直接把文章中的人和事展现在读者面前,能自由灵活地反映社会生活。
- 顺叙法: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事情,易于把文章写得条理清楚、脉络分明。
- 倒叙法:不是把整个事件都倒过来叙述,而是把某个部分提前,其他部分仍是顺叙。倒叙可以突出文章中心、使文章结构富于变化,或造成悬念、引人入胜。
- 插叙法:为了表达文章中心的需要,有时进行追叙,有时对出场人物的情节作注释、说明。
- 补叙法:主要用于对上文的叙述补充说明,一般是片断性的、简要的,不具备完整的事件。
- 分叙法:把头绪纷繁、错综复杂的事情,写得眉目清楚、有条不紊。
二、描写方式
- 详叙法:一般用在对每件事发展变化过程的具体叙写。
- 略叙法:用于交代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但又不必详叙的内容。
- 写生法:把看到的物品用文字描绘出来,使读者看了文章如见其物。
- 转动法:采用转动法描写物品要有一定的顺序,不能颠来倒去,同时要准确地运用方位词,并做到有详有略。
三、抒情方式
- 直接抒情法:使感情表达得朴实真切、震动人心,一般适用于抒发强烈而紧张的感情。
- 间接抒情法:抒情含蓄婉转、富有韵味,感染力强。可以通过叙述抒情、议论抒情或描写抒情。
四、议论方式
- 先叙后议法:先叙事后议论,议论起总结上文、点明中心的作用。
- 先议后叙法:首先开门见山地提出记叙的要点和中心,并以此统全文。
- 夹叙夹议法:叙事和议论穿插进行,写法上灵活多变。
五、线索安排
- 以物为线索:在叙事的过程中,让某一物品在事件的各个阶段重复出现,并通过各种手段加强它的形象。
- 以人为线索:要注意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人物性格的统一,还要注意人物年龄特征、外貌、动作、地方和民族特征、生活习惯等方面的统一。
- 以思想变化为线索:思想发展的主线要分明。
- 以中心事件为线索:主要事件记叙突出,次要事件交代清楚,主次搭配合理,叙述井然有序。
六、修辞手法
- 比喻:依据联想和想象,抓住本质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点,用一种事物来描写所要表现的另一事物。
- 比拟:把物当作人或把人当作物,把此物当作彼物来说来写的一种修辞方法。
- 借代:不直接说出要说的人或事物本来的名称,而借用和该人或该事物密切相关的人或事物的名称去代替。
- 夸张:用远远超过客观现实的说法来渲染强调事物的某一特点。
- 对偶:把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意义相关的两个句子或短语对称排在一起。
- 排比:用三个或三个以上内容密切相关、结构相同或相似、语气一致的短语和句子接连说出来。
- 回环:利用词序回环往复,表现两种事物或事理相互关系。
- 层递:用三个以上结构相似的句子或短语来表达事物性状的大小、长短、高低、轻重、深浅等方面的层层递升或递降的意思。
- 双关:可以使语义含蓄,其传递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耐人寻味,发人深省。
- 婉曲:不直说,或闪烁其词、或拐弯抹角,用委婉含蓄的话暗示自己要说的本意的修辞方法。
- 衬托:为了突出主要事物,用相似的、相关的或相反的事物作背景加以烘托。
- 对照:把两种相互对应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并列在一起形成鲜明的对比。
- 反复:重复使用同一词语、句子或句群。
- 设问:提出问题,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思索,接着自己回答问题,或问而不答。
- 反问:无疑而问,明知故问,用疑问的形式表示明确的意思,问而不答,答案寓于反问之中。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写作技巧,如在文章中适当地引用古诗名句使文章文采大增,写人时从“人物姓名+一个外貌特征+一个性格特点”开始等。掌握这些文章的写法和技巧,并灵活运用它们,可以大大提高写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