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记·檀弓》是《礼记》中的一篇,主要记载了古代礼仪、丧葬制度及相关故事,通过具体事例阐述儒家伦理思想。以下是《礼记·檀弓》的部分原文及翻译:
原文
(节选)
公仪仲子之丧,檀弓免焉。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闻也。”趋而就子服伯子于门右,曰:“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孙腯而立衍也。夫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
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急则安能?为急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急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
孔子曰:“拜而后稽颡,颓乎其顺也;稽颡而后拜,颀乎其至也。三年之丧,吾从其至者。”
季武子成寝,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请合葬焉,许之。入宫而不敢哭。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吾许其大而不许其细,何居?”命之哭。
曾子曰:“丧三日而殡,凡附于身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于棺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丧三年,以为极亡,则弗之忘矣。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故忌日不乐。”
(其余部分略)
翻译
(节选)
公仪仲子去世,檀弓前去吊唁。仲子的儿子没有立自己的孙子为继承人,而是立了自己的儿子为继承人。檀弓说:“这是为什么呢?我以前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于是檀弓快步走到子服伯子家的大门右边,问他说:“仲子舍弃他的孙子而立他的儿子为继承人,这是为什么呢?”伯子说:“仲子也是遵循古代的传统啊。从前周文王舍弃伯邑考而立武王为继承人,微子舍弃他的孙子腯而立衍为继承人。仲子也是遵循古代的传统啊。”
子上的母亲去世了,子上却没有为她服丧。孔子的弟子们问子思说:“从前你的父亲为被休出的母亲服丧了吗?”子思回答说:“服了。”“那你为什么不让你哥哥为白也(被休出的母亲)服丧呢?”子思说:“从前我的父亲没有违背过礼的原则。礼兴盛,他就跟着兴盛;礼衰落,他就跟着衰落。在紧急情况下,怎么能拘泥于礼呢?按照礼的原则,被休出的妻子,如果是因为男方的急迫而离婚的,那么她仍然是男方的妻子(即“白也母”);如果不是因为男方的急迫而离婚的,那么她就不再是男方的妻子了。所以孔家不为被休出的母亲服丧,是从我父亲开始的。”
孔子说:“先拜而后叩头,这是表示恭敬而顺从;先叩头而后拜,这是表示悲痛至极。对于三年的丧期,我赞同那种悲痛至极的做法。”
季武子建造了一座寝宫,杜氏的坟墓在西阶的下面,他请求把杜氏与先祖合葬在那里,季武子答应了。但进入寝宫后他不敢哭。季武子说:“合葬并不是古代的传统。从周公以来,没有改变过。我答应了他的大事(即合葬),却没有答应他的小事(即在寝宫内哭泣),这是为什么呢?”于是命令手下人哭起来。
曾子说:“人死后三天就要举行殡礼,凡是附在死者身上的东西,都必须诚心诚意、毫不虚假,这样才不会后悔。三个月后下葬,凡是附在棺材上的东西,也必须诚心诚意、毫不虚假,这样才不会后悔。服丧三年,认为这是对死者怀念的极限,那么就不应该忘记死者了。所以君子有终身的忧愁,但没有一时的忧虑。因此,在父母或祖先的忌日,不应该快乐。”
(其余部分略)
请注意,由于《礼记·檀弓》内容较长,这里只提供了部分原文及翻译。如需更多内容,建议查阅相关古籍或专业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