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寓言故事原文

掩耳盗铃寓言故事原文

《掩耳盗铃》是一则出自先秦时期吕不韦所著的《吕氏春秋·自知》的寓言故事,其原文如下:

原文: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

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百姓得到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背不动;于是他就想用锤子把钟砸碎以后再背。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厌恶(恐怕)别人听到钟声,是可以的;但怕自己听到钟声,就很荒谬了。

注释

  • 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亡,逃亡。
  • 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 负:用背驮东西。
  • 锤:槌子或棒子,砸钟的工具。
  • 况然:形容钟声。
  • 遽:立刻。
  • 悖:荒谬。

这则寓言故事讽刺了自欺欺人、不明事理的人,他们以为自己感觉不到,别人也就感觉不到,实际上却忽视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他人的存在。故事中的小偷以为捂住自己的耳朵就能掩盖钟的响声,这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最终只会自欺欺人,无法逃脱正义的审判。